公告日期:2022-04-2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否
3 生产经营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 是
风险
4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连续亏损,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三分之一
多美股份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经审计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131,251.07 元 、 -1,097,217.80 元 、
-3,741,143.50 元、-3,350,092.15 元、-4,521,408.51 元及-2,077,874.00 元,
多美股份存在连续六年亏损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多美股份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7,331,116.02 元,股本为 20,011,176.00 元,占多美股份股本的比例为-86.61%,多美股份未弥补亏损已经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二、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志军、陆素香与投资人于 2017 年发行事宜中,签署了
业绩承诺、上市安排及股权回购等特殊条款的投资协议,上述协议承诺事项到期后,实际控制人冯志军、陆素香未能如期兑现承诺事项;投资人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提起诉讼。
2021 年 10 月 26 日,花都法院根据投资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2021)
粤 0114 民初 1616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冯志军、陆素香、多美股份共 7,423,083.29 元的存款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
2021 年 11 月 29 日,花都法院针对财产保全出具《财产保全情况表》((2021)
粤 0114 民初 16160 号;(2021)粤 0114 执保 2381 号)。
具体如下:一、冻结被告三(多美股份)的账户(1.中国工商银行(账号:
3602026819200334611),冻结期间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 2022 年 11
月 2 日止);2.中国农业银行(账号:44085201040002729),冻结期间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3 日起 2022 年 11 月 3 日止);3.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44050155151400000205),冻结期间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3 日起 2022 年 11
月 3 日止);合计冻结银行存款金额 1,956,021.72 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的总资
产比例 12.12%。
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系多美股份基本账户,其冻结事宜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大
2021 年末,多美股份存货余额 10,883,816.94 元,部分订制地毯和挂毯配
饰库龄较长,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37,284.71 元,计提
比例为 12.29%; 2020 年末、2021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422,602.59 元、
9,546,532.23 元,占 2020 年末、2021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46.10%、59.14%。
2020 年、2021 年多美股份的销售规模均较小,存货周转率均较低,分别为 0.29、0.52;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无法适时扩大,存货无法及时变现,其存货存在发生进一步重大跌价风险的可能。
四、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
多美股份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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