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37455 证券简称:邦盛北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邦盛北斗科技股份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广东邦盛北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51%的股权转让给江门市大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汽车”)。
根据深圳鹏城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鹏城资
评字【2025】第 115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6,861,283.92 元,经评估价值为 8,807,350.66
元。公司对应持股控股子公司农业科技51%的股权,已完成全额实缴。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100,000 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农业科技及其对外投资公司的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35,292,992.62 元,净资产为 230,415,918.73 元。
交易标的经深圳鹏城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
鹏城资评字【2025】第 115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6,861,283.92 元,经评估价值为
8,807,350.66 元。公司对应持股控股子公司农业科技 51%的股权,已完成全额实缴。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100,000 元。
本次股权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7%、2.21%。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邦盛北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门市大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滨江大道 104 号 203 室之二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滨江大道 104 号 203 室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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