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邦盛北斗科技股份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释 义......3
第一节 序言......4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5
一、财务顾问承诺......5
二、财务顾问声明......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8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2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3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3
七、收购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13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4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4
十、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5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
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
或者默契......15
十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及规范措施...... 19
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0
十四、关于不注入金融类、房地产类企业或资产的承诺...... 20
十五、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21
十六、关于本次收购项目是否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 21
十七、财务顾问意见......21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众公司、公司、邦盛北斗、 指 广东邦盛北斗科技股份公司
被收购公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 指 彭文斌
转让方、出让方 指 吴行安
文喜科技 指 广东文喜科技有限公司
邦顺中大基金 指 广东邦顺投资有限公司-邦顺中大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邦顺投资 指 广东邦顺投资有限公司
邦顺科技 指 广州邦顺科技应用有限公司
亚投叁号 指 广东亚投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邦盛创新 指 广东邦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邦顺合伙 指 中山邦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彭文斌与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广东邦盛北斗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财务顾问、东莞证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被收购公司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全国股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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