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7458 证券简称:强顺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浙江强顺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强顺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董事长蒋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本次借款拟以公司自有房产、土地、商标和公司信誉,以及实际控制人蒋国强、吴利花夫妇个人房产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借款及担保具体情况以实际办理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蒋国强、蒋倩文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小神仙食品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借款拟以子公司的房产、土地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借款及担保具体情况以实际办理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7-00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本次借款拟以公司自有房产、土地,以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小神仙食品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为担保,借款及担保具体情况以实际办理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2017年3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国强、吴利花夫妇及全资
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其中《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蒋国强、吴利花夫妇为公司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在浙商银行处办理约定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额折合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自2017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在浙商 公告编号:2017-023
银行处办理约定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额折合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自有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于2017年3月至6月向浙商银行借款合计贰仟万元。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担保范围,现对蒋国强、吴利花夫妇前述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宜进行确认。
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蒋国强、蒋倩文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17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强顺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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