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7459 证券简称:帝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吴忠先生进行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帝博纳拟向控股股东、实控人吴忠先生借款 480 万元,同时吴忠先生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小微企业个人授信额度480 万元,期限为 60 个月,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帝博纳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本次贷款利息,帝华科技同意提供保证担保,吴忠先生同意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贷款事项如下:
1. 企业实控人吴忠及其配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小微个人授信贷款 480 万元,期限为 60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帝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共同借款人,四川帝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要素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授信材料为准。
2. 企业实控人吴忠及其配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小微个人授信贷款 300 万元,期限为 36 个月,具体融资要素及信息以各方签订的相关授信材料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帝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共同借款人,四川帝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要素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授信材料为准。
公告编号:2025-027
3. 帝博纳同意为以上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本次贷款利息,帝华科技同意提供保证担保,吴忠先生同意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控人吴忠先生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忠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正常所需,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稳定持续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旨在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借款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无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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