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4
公告编号:2019-053
证券代码:837496 证券简称:中广股份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浙
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泰宏巷 28 号联合中心南区 2 幢 402 室。
2、胡强,时任董事长,男,1974 年 3 月出生。
3、程洪,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71 年 12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53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 条、第6.2 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胡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给予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程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并告之此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引以为戒、勤勉
公告编号:2019-053
尽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53 号)
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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