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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10:01:05 股吧网页版
中广股份: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中广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7496 证券简称:中广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杭州中

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泰宏巷28号联合中心南区2幢402室。
胡强,男,1974年3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程洪,男,1971年12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5
(一)涉嫌违规事实:
1、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胡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程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15
1、公司目前正积极安排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30号);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1829号)。

杭州中广物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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