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837497 证券简称:眉车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
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予、垫资、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予、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
转让。 法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
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
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
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
认定的其他期间。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利: 权利:
…… ……
(五)查阅、复制本公司章程、股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已披露的 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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