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六年四月二日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2
第三节 股份转让......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4
第一节 股 东......4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 事......17
第二节 董事会......1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3
第七章 监事会......24
第一节 监 事......24
第二节 监事会......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6
第二节 利润分配......27
第三节 内部审计......27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7
第九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8
第一节 信息披露......28
I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29
第一节 通 知......29
第二节 公 告......3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2
第十三章 附 则......33
I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邮政编码:62003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29.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坚持股东的利益高于一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
资本,努力追求效益最大化,确保股东的投资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优势,竭诚为目标市场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诚实守信、依法纳税。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铁路机车、客车、货车配件,锻件,铸件,钢
材;银亮材加工;加工销售劳保用品、被服,纸包装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铆焊件;机电设备安装、修理,房屋租赁;销售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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