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物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第一物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第一物业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三次股票发行,三次募集资金均尚未使用完毕,三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2.00元/股,共发行普通股1,005,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06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是为公司着手开展行业内的整合、收购、并购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223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1,206万元。股转系统于2017年3月22日出具了《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7年3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2、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2.50元/股,共发行普通股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是为公司着手开展行业内及相关产业的收购、并购及战略投资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2230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7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股转系统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了《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7年9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3、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共发行普通股1,307,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15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开展物业管理业务拓展计划。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0223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2,615万元。股转系统于2018年2月27日出具了《关于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年度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国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0200209119020145965,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16年12月16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东北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国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0200209119020148946,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7月17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东北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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