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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5 17:34:29 股吧网页版
奇智奇才:金元证券关于江苏奇智奇才在线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5



金元证券

关于江苏奇智奇才在线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金元证券作为江苏奇智奇才在线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违规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通过邮件告知,被担保方江苏奇智奇才游乐玩

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乐玩具”)、江苏少儿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春”)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游乐玩具、少儿春分别于 2020 年 10月 22 日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挂牌公司在未履行事前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为游乐玩具和少儿春的借款展期提供担保,并作为担保人与银行签订了上述《借款展期协议》。

同时,挂牌公司通过邮件告知,“原先发的公告资料,与实际情况冲突,建

议作废。现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挂牌公司同时

发送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追认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续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文件。公告中显示,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被担保方上述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挂牌公司于 11 月 3 日发送的邮件,挂牌公司邮件中告知对外提供了担

保,同时提供了追加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公告。这表明,挂牌公司明知对外担保需要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却未遵守相关规定。

2、拟披露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

挂牌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发送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送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召开

日期、审议的议案内容均不一致,与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提供的经挂

牌公司盖章、挂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说明文件表述内容相互矛盾。

3、未提供主办券商审核公告所需全部材料

对于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主办券商向挂牌公司索要审核公告所需文件,但挂牌公司只提供了部分文件,且挂牌公司表示无法在披露前提供全部文件。因此,主办券商无法保证挂牌公司所披露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上对外担保和关联担保事项在发生时并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进行公开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发生时亦未告知主办券商。

在被担保方到期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下,挂牌公司仍继续为被担保方提供借款。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银行有权要求挂牌公司承担还款义务,这将对挂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挂牌公司表示:“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主办券商表示不予认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公司已多次违规对外担保,在主办券商多次、反复提醒的情况下,仍违规对外担保,缺乏有效、规范的公司治理。挂牌公司连续多次违反信息披露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挂牌公司上述行为可能面临被股转公司要求整改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的风险。

在被担保方到期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下,挂牌公司仍继续为被担保方提供借款。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银行有权要求挂牌公司承担还款义务,这将对挂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挂牌公司前后提供的文件表述矛盾,且多次违反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办券商无法保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发生风险,投资者可按照《公司发》、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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