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7503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告编号:2021-013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 “基本薪酬+年终奖励”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具体调整水平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2)年终奖励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情况,将完成公司利润目标超额部分的15% 左右作为管理人员的奖金池,由公司委员会确定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等因素综合评定,在次年 6 月份之前进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告编号:2021-013
4.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修改。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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