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7503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更正概述
公司基于未来战略目标,从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更正。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表决
结果为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注已对上述差错更正做出披露,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本次对前期因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七、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 2018 年、2019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1、新特电气公司因应收票据到期未能承兑账龄划分有误进行减值调整。
影响金额如下:调减 2018 年资产减值损失 5,000.00 元,调减 2018 年底应
收账款 5,000.00 元;调减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5,000.00 元,调减 2019
年信用减值损失 782,952.30 元,调减 2019 年末应收账款 787,952.30 元;
调减 202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787,952.30 元。
2、新特电气公司因应收票据到期信息录入有误导致应收票据不能终止确认进行调整。影响金额如下:调增 2018 年末应收票据 50,000.00 元,调增 2018 年末应付账款 50,000.00 元。
3、新特电气公司因应收票据分类错误导致重分类和减值损失调整。影
响金额如下:调减 2019 年信用减值损失 449,851.67 元,调减 2019 年末应
收票据 3,540,186.20 元,调增 2019 年末应收账款 3,090,334.53 元;调减
202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449,851.67 元。
4、新特电气因将收入调整到正确的会计期间。影响金额如下:调增 2019
年营业收入 175,195.31 元,调增 2019 年末应收账款 197,970.70 元,调增
2019 年末应交税费 25,508.44 元,调增 2019 年税金及附加 2,733.05 元;
调增 202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462.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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