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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11 18:41:40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1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7503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 月 28 日电话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公告编号:2022-00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于2015年12月认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优先股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

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上述持有的优先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转让规则全部转让,转让价格按照公开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预计不超过10,100万元(具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有效实施上述方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优先股转让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宝振、孙延生、乐超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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