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7512 证券简称:华精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单笔借款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
3.2%,公司实际控制人童建朋以其个人房产为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 3 年,在授信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因该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童建朋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镇前湖埭村
公告编号:2023-013
关联关系:童建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属于公司纯受益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单笔借款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3.2%,公司实际控制人童建朋以其个人房产为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 3 年,在授信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童建朋就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实质上属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信用增级。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纯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纯受益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告编号:2023-0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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