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尹燕波、张雅斐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东座21层A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总结2018年公司总体经营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治理体系完善情况。
(三)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总结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其他重大事项;制定2019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审议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情况。
(五)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审议2019年度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
(六)审议《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的现金需求,为确保公司2019年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9]004562号《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出具《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姬长武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特此说明。
(八)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公司承租姬长武先生房产作为办公场地,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对于该部分房租预计金额为35.00万元,年度内实际发生
市场行情所进行的调整,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婕联系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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