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837519 证券简称:宙斯物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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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顾东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顾东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顾 东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 指引》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露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露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陈 露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 指引》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琨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琨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李 琨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 指引》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顾天熠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顾天熠担任第四届董事会 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顾天熠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 指引》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秦宇泰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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