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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5:36:11 股吧网页版
能信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522 证券简称:能信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明确使用“股东大会”这一原始术语 统一改为“股东会”这一新术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
份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 份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 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 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 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依照《中华 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 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
公司章程。 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因本条 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本条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注销。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年内转让给职工。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在公司被收购时,收购
人无需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收购。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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