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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9 16:25:45 股吧网页版
ST辰华:关于实际控制人李振及马卫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7524 证券简称:ST 辰华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李振、马卫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

管措施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李振、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0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李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马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副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9 年 10 月 16 日,李振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简称:辰华能源,证券代码:837524)股份 330,000 股,一致行动人马卫华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辰华能源股份 1,000,000 股。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从97.13%变为 94.73%,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95%时未暂停股票交
易,且未于交易发生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后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对李振和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公告,后续公司会严格
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 确、及时和公平;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3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李振、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0 号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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