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7524 证券简称:ST 辰华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李振、马卫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
管措施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李振、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0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李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马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副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9 年 10 月 16 日,李振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简称:辰华能源,证券代码:837524)股份 330,000 股,一致行动人马卫华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辰华能源股份 1,000,000 股。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从97.13%变为 94.73%,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95%时未暂停股票交
易,且未于交易发生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后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对李振和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补充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公告,后续公司会严格
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 确、及时和公平;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3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李振、马卫华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0 号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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