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4
ST 辰华
NEEQ : 837524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enhua Energy Co.,Ltd.)
半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一、公司基于区域性业务拓展需要,于 2021 年上半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荣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收购“南通邯冶贸易有限公司”99%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98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木材采运和相关建筑材料贸易业务,为公司拓展长三角一带中欧班列运输品相关贸易业务打下坚实基础,2022 年上半年舟山荣羽为公司实现收入达到 5.13 亿元,净利润-12.1 万元。
二、公司于 2020 年持续拓展水上和陆上加油业务网络在长三角区域(包括舟山、镇江、青岛、大连等地)的布局,2021 年在疫情环节情况下陆续开展陆上汽柴油销售和建筑木材等仓储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广阔的油品和木材贸易业务市场,奠定更加全面的公司网络布局和长远的业绩增长空间。
三、公司为了更好的保持经营团队的稳定和以及调整问题董事,于 2021 年上半年更换公司董事,原董事李春辞去董事职务,何伟锋被聘任为新董事。何伟锋从 1992 年以来一直在多家航运公司担任船东代表和船务运营管理工作,2022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船务事业部总经理。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6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1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2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24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95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亚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亚林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油品销售,主要为船舶燃料油和成品汽柴油
的供应业务,其景气度与水上运输行业和陆上物流行业的景气
程度密切相关。公司所处行业需求随国际国内油价、宏观经济
形势的变化而波动,呈现较强的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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