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5
关于对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01 号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T 辰华)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审计意见
你公司 2021 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重大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到限制,年报显示“辰华能源公司未能提供有关 2021 年 12 月31 日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部分报表项目的重要财务资料。其中辰华能源公司 2021 年度在报表中列示
的营业收入 6.23 亿元中有 5.81 亿为 2021 年收购的南通邯冶贸易有
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其收入金额占合并收入 93%,辰华能源公司未能提供合同、明细账等重要资料”。此外,审计机构对部分银行和部分企业独立发送了询证函,截至审计报告日,暂未收到回函,未能发函或未回函金额中银行存款期末余额 553,220.24 元,占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 100%。
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能提供相关财务资料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审计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若已采取措施,请说明目前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状况是否好转。
2、关于营业收入
你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623,268,053.05 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76.24%。其中贸易收入 580,671,204.62 元,占营收总额的 93.17%,较上年同期增长66.17%;重油收入24,196,735.92元,毛利率为-28.26%,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 93.80%。你公司解释贸易收入均来自 2021 年你公司收购的南通邯冶贸易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说明:
(1)年报显示,你公司所属行业是石油及制品批发,主要产品是船用油和汽柴油的供应业务,而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额的 93.17%来自贸易收入。请你公司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等具体情况,说明公司营业范围、所属行业是否发生明显变更;
(2)请对贸易收入做进一步细分,说明具体贸易业务的采购模式、销售模式。请说明 2021 年贸易收入毛利率仅为 0.02%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后续是否还将继续开展,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3)结合贸易流程、货物控制权、收付款方式、运输费用占比等说明公司将其贸易收入采用全额法的原因和合理性;
(4)请结合客户结构、产品特性、平均售价、成本结构等因素定量分析说明重油业务收毛利率为负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结转收入和成本的情形。
3、关于应收账款
公司 2021 年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为 379,799,240.45 元,同比
增长 145.68%,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0.94%。报告期内,公
司收回上期应收账款 1,455,358.36 元,收回比例为 0.8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应收岚信(宁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岚信贸易”)、中安信(宁波)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安信”)金额分别为 95,073,108.65 元、72,108,527.66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分别为 22.45%、17.02%,均未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开信息查询,岚信贸易是中安信的全资子公司,两公司的实缴资本、参保人数均为零。
请你公司:
(1)结合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期后销售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占营收总额的比例较高的原因;
(2)结合客户经营状况、信用政策、催款措施、合同履约情况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收回比例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逾期客户,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3)请公司结合客户内部品级和授信额度制度、合同金额、合同履约情况、本期收款及期后收款情况等说明岚信贸易、中安信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公司未将岚信贸易与中安信合并为一家列示至前五大客户的原因,公司给予上述两公司如此大的授信额度的原因和合理性。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上海月勤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53,087,016.20 元,账龄 3 年以上,未结算原因为尚未到结算期。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与上海月勤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的合同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交易产品、款项支付约定、结算期约定等,并结合该公司资质、经营情况、与该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等说明大额预付并一直未结算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形。
5、其他应付款
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期末余额 114,148,789.00 元,期初余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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