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7524 证券简称:ST 辰华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未能于2023年4月28日
前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
业务实施细》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强制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
其股票挂牌,若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
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如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挂牌
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出现细则第十七条所列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对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不计入作出决定的期限。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于2023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于2023年3月0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于2023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于2023年4月0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及主要股东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事项 ,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尤九龙
公告编号:2023-010
联系电话:021-62201065
邮箱:eymaoyi@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 958 弄富力中心(辰华上海办事处)
(二)券商联系人:阎逸文
联系电话:13585577442
邮箱:yanyiwen@crse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六、 其他说明
无
江苏辰华能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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