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7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7541 证券简称:利昌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2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吕伟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根据相关要求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公告编号:2019-021
责任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提出异议的股东采取异议股东保护举措,由控股股东吕伟光对异议股东所持股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照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进行回购。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24)。
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异议,未在该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公告编号:2019-021
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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