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17
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3EBuildingTechnologies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于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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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营运资金周转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实施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各项目的前期投入也相应增加,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经营性资金需要快速流转才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但由于公司项目周期通常较长,实施复杂,业主支付项目款项的进度容易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付款不及时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出现营运资金周转紧张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11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35.53万元、562.14万元和3,252.9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29%、24.61%和58.03%,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8%、23.84%、56.5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40%、23.45%和51.86%。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工程结算过程中确认的工程款债权以及工程保固款性质的债权,2015年1-11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605.86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145.39%,导致2015年11月末应收账款在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均较大,虽然公司制定了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基本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付款,但随着公司项目承揽规模的扩大,可能发生由于客户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取得编号为GR2015320004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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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经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2015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无法顺利续期,将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由于公司管理层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理解的偏差,2012年、2013年时出现未及时代扣代缴公司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及未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及成本的情况,2015年8月,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针对公司出现少报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的情况,对三意有限处以少扣少缴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2,149.3元,其中2013年印花税罚款4.95元、2013年企业所得税罚款37,211.17元、2012年企业所得税罚款22,489.98元、2012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罚款2,443.2元。上述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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