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13
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董事会......-18-
第一节董事......-18-
第二节董事会......-20-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监事会......-26-
第一节监事......-26-
第二节监事会......-26-
第八章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7-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29-
第一节通知......-29-
第二节公告......-30-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附则......-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江苏三意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更设立,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玉城镇祖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5号8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股东追求最大回报。
提升中国传统文化与楼宇安全地位;做先驱,不追随别人,但是要做不可能的事并创造奇迹。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楼宇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
统工程、消防工程、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机电工程、电梯工程、通讯工程、灯光音响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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