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6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7547 证券简称:佳明环保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4)。2016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佳明环保本次发行不超过5,123,618股,定向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427,135.00元。募集资金用于海口市仙月仙河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9月23日,佳明环保根据发行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5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万元。
公告编号:2018-020
2016年10月2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2000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确认。
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11月28日出具《关于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700号),确认佳明环保本次股票发行100万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4050168430800000196),并且与开户银行及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8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10),并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剩余的18,084.19元募集资金全部转成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18-020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8月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潜山支行、国元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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