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37550 证券简称:通宇泰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储存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领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
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股转公司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 流动性好;
(三)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 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公开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相关公告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严格按照公开披露文件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总经理应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所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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