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37550 证券简称:通宇泰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通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通宇泰克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
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
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股转公司、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
(磁)盘、录音(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
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
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
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的核心管理机构,全面统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制定、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契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审批内幕信息的
对外提供,严格把控内幕信息的传递范围与知情对象,防止信息不当泄
露;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及
时处理内幕信息泄露等突发问题,并定期向股东汇报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进展。
第七条 监事会承担内幕信息管理的监督职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
重点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是否规范、内幕信息保密措施是否有
效落实;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内幕信息管理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履职
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保障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内幕信息管理
工作。负责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及对外提供的备案工作,建立健全
内幕信息管理档案,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参与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并督促公司各部门落实;在公司发生内幕信息相关事件时,配合相
关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三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披露的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