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7555 证券简称:中电微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 “股东会”
全文 “财务总监” 全文 “财务负责人”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监事会、监事” 部分删除或调整表述为“审计委员会”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微波通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微波通信(上
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共党组织领导 中共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根据《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制定本章程。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 司 ”) 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电科微波通信(上海)有限责任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由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有限责任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
记。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9590578P。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 第十一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程》规定,公司设立党(总)支部, 规定,公司设立党(总)支部,党(总)党(总)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 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把核心的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党(总)支落实。公司党(总)支部配备专职 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保或者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开展党的活动。公组织的工作经费,开展党的活动。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即成为规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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