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7555 证券简称:中电微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
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
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
(一)董事会批准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副总经理执行;
(二)资产处置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三)对外投资活动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决定和执行按照《关联交易关联制度》进行。
第十条 签订合同的权限
除公司预算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有权签订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合同(销售合同单笔不高于 1000 万元;采购合同单笔不高于 300 万元)以及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批准过的重大合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职责与分工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营管理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负责公司财务
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职责及分工;
(二)负责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管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
(三)负责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列席董事会、股东会, 并可以要求发言;
(五)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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