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7555 证券简称:中电微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公告编号:2025-057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第四条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告编号:2025-057
第十二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