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2
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董事会......2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36
第一节 监事......36
第二节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4
第一节 通知......44
第二节 公告......45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制度 ......4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45
第二节 定期报告......46
第三节 临时报告......48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8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四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名称: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烟台开发区北京南路 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8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等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模具制造、加工、设计;冲压件、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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