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7556 证券简称:开元模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
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 12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按照颁布和修订后的内容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将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及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烟台开元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