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1558 号
关于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
明
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希会审字(2026)093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并参照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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