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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1 18:10:11 股吧网页版
艾森博:关于公司股票转让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20

股份简称:艾森博 股份代码:83756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3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艾森博;股票代码:837563
一、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艾森博”变更为“ST艾森博”;
(二)股票代码仍为“837563”;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7月3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及投资风险提示

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9)第011562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公司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合计为-10,696,542.70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公告编号:2019-020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转让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可能出现持续经营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股票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报告出具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公司董事会认真了解了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事实基础,作出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2019年上半年大幅削减了非核心业务部门的人员和不具备行业领先性项目的研制,同时将生产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外包,减少了70%以上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支出。

其次,在2019年上半年,在农业植保无人机服务领域进行了重点的开拓,在江西、湖南、山东、河南等地取得了多个统防统治服务项目,获得了数百万的飞防订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行业口碑,为公司下一步拓展无人机服务市场奠定了基础。

第三,在江西余干县建立了省内较大规模的飞防服务示范基地,结合当地政策和市场,摸索建立了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的新模式,为当地解决上百户的脱贫问题,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同时也为公司赢得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和市场基础,预计2019年将在为农户提供“飞防+药剂+金融支持”一站式服务模式中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丰厚的回报。

第四,我们在无人机研制方面坚持在细分领域的创新,不再单纯的研制无人机飞行平台,而是和产业应用和系统集成相结合,重点研制面向石化等危化品生产、存储行业的包括无人机在内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控检测系统。该项目预计2019年底通过国家科技部的鉴定,届时将在该领域形成技术高点,具备较强的技术和市场壁垒。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报告出具无法实施有

公告编号:2019-020

效的替代程序来判断公司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改善计划和方案,同时核心技术人员并未完全流失。征询函回函率不高的原因,一是部分客户或者供应商对往来询证函未给予足够重视,二是客户或者供应商联系人已经变更,无法发函,我们的内控依然是有效和正常运转的。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伏浩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九层903号

(三)咨询电话:010-82617077

(四)传真:010-8282830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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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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