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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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克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袁建国董燕 赵新宙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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