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2
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837576 证券简称:吉山会津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吉山会津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同裕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东琴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原公司董事祝剑叶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3-078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张东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营运能力较强,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注重诚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现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5000 万元由子公司扬州吉山津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同裕及其配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做最高额保证。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借款 1000 万元,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同裕及其配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借款 500 万元,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同裕及其配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由子公司扬州吉山津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4)吉山会津子公司扬州吉山津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宝应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2500 万元,由扬州吉山津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与厂房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苏(2018)宝应县不动产权第 0002879 号不动产权证。双方将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同裕及其配偶与农业银行宝应县支行签订最高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公告编号:2023-078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同裕、李慧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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