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0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 为:(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
比例 比例 1、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
1、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 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 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资金支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资金支 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50%;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的 30%;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发放现金股利的最低比例
量净额为负。 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时,公司
2、发放现金股利的最低比例 最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时,公司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最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利润的 30%。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行现金分红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
利润的 30%。 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就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明,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审议。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达到 80%;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 达到 8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