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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1 16:11:53 股吧网页版
晶奇网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日期:2020-06-11


证券代码:837606 证券简称:晶奇网络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研究、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与考核指标;

(三)研究、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研究、审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六)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与考核指标、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等所有提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了解到公司相关尚未公开的信息时,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天发出会议通知,
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可采用书面、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会议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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