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7611 证券简称:德芯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二》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6
4、《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关于修订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秦伟、刘云平、臧敦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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