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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6 15:32:42 股吧网页版
山焦爱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837614 证券简称:山焦爱钢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焦煤爱钢装备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
案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焦煤爱钢装备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授权对象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焦煤爱钢装备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煤爱钢装备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代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等,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于职责权限内投资项目、融资项目、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捐赠、赞助等的决策事项,应当明确授权额度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决定计划外融资项目。

(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者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六)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提供对外担保事项。

(八)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授权的其
他事项。

第三章 授权的执行与变更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规范授权,制定授权决策方案,但发生特殊情况,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也可以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授权。
授权应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授权额度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授权文件(含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需在签发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全体股东备案。

第九条 授权决策方案应当根据董事会意见具体拟订,经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十条 授权对象应当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授权对象需每半年向董事会提交《授权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决策次数、决策内容、执行结果、风险情况、是否存在越权情形;董事会需在收到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报告抄送全体股东;参股股东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异议函,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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