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7
证券代码:837634 证券简称:绿明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岸区香港路145号科技综合楼B栋15层2、
3、5室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献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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