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4
证券代码:837634 证券简称:绿明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献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是为了变更完善公司经营范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原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环保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开发、研究;新能源技术开发。(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现拟修改为: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环保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开发、研究;新能源技术开发;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实际核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原规定:
“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环保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开发、研究;新能源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现拟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政、环保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开发、研究;新能源技术开发;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以工商行行政机关实际核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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