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4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7640 证券简称:上海永超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晓冬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其本人或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得公
公告编号:2019-012
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含邮件)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每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
公告编号:2019-012
购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及申报方式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亲自送达或邮寄方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的书面申请,提交申请的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需包含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必要信息。
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梅,联系电话:021-59868211,联系邮箱:radix@radix-sh.com,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1288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