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837640 证券简称:上海永超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至11: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128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七)审议《关于继续聘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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