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信证券关于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业电子”、“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至今共进行两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新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3242 号)。
本次发行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216,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257,2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037 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2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新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659 号)。
本次发行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4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904,800.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270 号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针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公司于2024年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于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后续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 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 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情况
(1)2024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24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净额
(元)
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5060650013001627437 2,257,200.00
公司 苏州甪直支行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股票发 行事宜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 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公司已经与主办券商国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苏州甪直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2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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