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6
关于对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32 号
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河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方坏账损失
年报披露 2017.1.1-2018.6.11 期间,你公司为关联方云定制(宁夏)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垫付资金 1,010,072.45 元,云定制定制(宁夏)科技有限公司是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爱人控制的企业,垫付资金
已于 2018 年 6 月足额收回。但 2018 年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中对云
定制(宁夏)科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266,627.43 元全额计提坏账。
请你公司说明期末其他应收账 266,627.43 元无法收回的原因。
2、关于关联方往来
你公司披露,预付账款前五名中预付闫桂芳(系实际控制人之母)1,773,874.11元;预付孙建忠(系实际控制人之弟)1,680,436.99元,较2017年余额未发生变化。
请你公司说明预付闫桂芳和孙建忠款项的商业合理性,以及预付孙建忠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
3、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年报披露:(1)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马丹10,000,000元。该
资产为受限资产,受限原因为用于质押贷款。(2)在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中,除马丹外,还有与6个自然人的往来款,涉及金额7,015,953.72元;(3)在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中有与17个自然人的往来款,涉及金额7,070,028.4元;(4)在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前五名中除马丹外,还有与2个自然人的往来款,涉及金额4,738,569.19元。上述四项共涉及与25人的往来款,合计金额28,834,551.31元。
请你公司说明:
(1)应收马丹 10,000,000 元并用于质押贷款的商业模式、原因及合理性;
(2)上述涉及的个人与公司的关系,形成往来款的原因、收回款项的计划及可能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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