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837654 证券简称:文昌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基础上,与投资者就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市场和投资者信息的双向互动式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五)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七) 投资者关注的与公司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
效渠道。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尽量减少代表公司对外发言的人员数量;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会;
(三) 公司网站;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邮寄资料;
(六)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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