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37654 证券简称:文昌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证券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内容,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其签署主体、条款内容符合《公司法》《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拟与主办券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条款内容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25-085
件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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