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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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文昌新材”、“公
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或“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202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 以及《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文昌新材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长江保荐
指派了李海波、殷博成、李吉林、 范杰四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 李海波
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
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
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长江保荐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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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2、 辅导方式
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日常交流辅导、案
例研究分析、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促使接受辅导人员认真学
习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信息披露和承诺履
行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持续引导辅导对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发行人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发行人
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的辅导内容如下:
1、 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的财务状况、业务与技术能力、公司治理结构等持
续跟踪, 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要求,提醒公司规范经营。
2、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 2025 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跟
踪,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3、 本辅导期内, 公司完成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 2 名,为湖南昆石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娄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所
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长期发展。
4、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的最
新动态、北交所最新受理企业基本情况, 督促辅导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市场知识,使其全面理解并掌握与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则,同时强化其对信息披露义务和履行承诺责任的认识,提高进入证券市场所
需的诚信、自律和法治意识。
5、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铝基新材料行业动态,以及公司产品下
游应用领域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的业务与技术进行系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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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
题与辅导对象、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提出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
决存在的问题。综合来看,辅导对象已经较好地建立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
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执行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反馈辅导情况,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辅导对象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运行及执行情况良好,但公司治
理及内控制度还存在持续完善的空间,辅导小组仍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公
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尽职调查和梳理工作,发现问题后
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辅导对象按照股票发行上市的要求逐步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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